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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元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造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未经同意私行开工建造被罚20万余元
发布时间 : 2024-03-01 01:53:01 标签 : 新闻资讯 访问量 : 1

  6月25日,姑苏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084号处分决定书。信誉我国(江苏姑苏)官网载明:姑苏元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违反了《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根据《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分款人民币贰拾万玖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姑苏元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黄文元,居处:姑苏市吴中区木渎镇钟塔路7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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